2016-06-03
明報
【明報專訊】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監局)早前首度以生效逾3年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提出檢控,指同珍醬油家族旗下首聯有限公司於前年出售深水埗富雅閣時,沒有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明法例指定的條款,首聯昨否認全部19項控罪受審。曾受僱於首聯、負責富雅閣銷售的律師供稱,不知道該些單位多年來一直被丟空,直至傳媒報道富雅閣涉違反條例時,始知單位屬一手住宅物業。
投訴人:代理稱新樓當二手樓
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結案陳辭。向銷監局投訴的證人卓志榮供稱,他於前年4月到富雅閣「睇樓」,地產代理告訴他:「新樓當二手樓咁買。」他於同月25日簽下臨時買賣合約, 擬以236萬元購下其中一個單位,同時支付了10萬元訂金。他指簽訂合約後對方一直拖延交易,最終對方於去年7月選擇中止合約。卓指首聯亦沒有按法例向他提供賣方資料表格, 例如管理費及項目管理人名稱等資料。
卓的地產代理供稱,卓當時簽下的是二手樓的臨時買賣合約。代理指得悉富雅閣已落成17至18年,亦有部分單位有人居住,故當時以為富雅閣是「舊樓」。
賣樓律師不知單位丟空多年
辯方傳召曾負責富雅閣銷售的律師梁偉源作供。梁稱,同珍集團第三代掌舵人王賜豪委託他「賣舊樓」、即銷售富雅閣的27個單位。梁認為富雅閣落成多年,故當時相信該些單位過去曾出租,首聯方面亦沒有告訴他單位多年來一直空置,故他以為《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並不適用。梁承認其想法先入為主,又形容自己沒有主動詢問單位是否空置是「好不幸」。
【案件編號:KTS21568-572、KTS21595-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