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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地申延馬屎埔禁令獲批

2016-05-28    經濟日報
【本報訊】恒地(00012)收回粉嶺馬屎埔村地段不果,早前獲高等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昨准延續禁令。法官指恒地為該地段擁有人,法庭有責任保障巿民財產。 法庭指有責保障巿民財產 原告祺星有限公司為恒地旗下公司,答辯人為佔領馬屎埔村人士,原告昨由資深大律師王鳴峰代表,庭上則沒有人自認是答辯人。 原告一方要求法庭延續臨時禁制令,直至法庭另行頒令及正審為止。法官審閱原告提交誓章及書面陳詞後,裁定原告為涉案地段的擁有人,並指法庭有責任保障巿民財產,亦須維護土地權此核心價值。 法官續指,原告提及答辯人或會以表達及言論自由為抗辯理由。法官認為此非絕對,亦不能凌駕於保障土地權之上,法官亦裁定涉案地段屬原告擁有範圍內,認為答辯人沒有抗辯理由,准許延續臨時禁制令。 恒地律師代表陸鶴興於庭外呼籲,仍在馬屎埔地段現場人士應盡快執拾物件離開,令事情可以盡快解決。 東北支援組團隊發言人則表示,禁制令禁止巿民於涉案地段進行公眾活動,質疑禁制令內容含糊。 暫委法官:余啟肇;案件編號:HCA13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