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6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逾六百年歷史的黃大仙衙前圍村,搬遷期限昨日屆滿,由於最後兩戶村民在死線前接受市建局的補償方案,毋須地政總署出動清場。有傳其中一戶、「活力士多」老闆李先生所獲得的賠償,較原來方案加碼一倍,達三十多萬元,但市建局不予評論。
趁着衙前圍村搬遷期限屆滿,不少市民昨到場拍照留念,也有部分衙前圍村村民和商戶回來收拾細軟,兼與老街坊敍舊。最後留守的兩戶村民前晚接受賠償方案,答應於限期前搬走。其中一戶、「活力士多」老闆李先生透露,市建局給予他的賠償方案,較原來方案加碼一倍,達三十多萬元,故他決定離場,但不接受復業方案,免勾起傷心事。
市建局提出的復業方案,容許村民在重建後返回現址重新經營,首三年確保月租六百元,第四及五年則加租至三千元及六千元。人稱「刀仔先生」的村民范先生說今次屬於不願意地離開,無奈接受復業方案,更憂慮未來租金貴,難以經營,最終令傳統圍村工藝失傳。
市建局前後共花九年時間,終於集齊衙前圍村業權,因隨着地政總署去年底引用《土地雜項條例》收地,禁止不合法佔用未批租土地,罰款由以往一萬元大幅加至五十萬元,其後每日再罰五萬元,導致最後一批村民限期前也陸續接納市建局補償方案。擁有六百多年歷史的衙前圍村,將於本月下旬開始清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