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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渠位改窄 豪宅水浸業主索償

2016-01-21    經濟日報
淺水灣豪宅南灣道18號前年兩度水浸,業主日前入稟控比鄰南灣道20及22號業主,指其堵塞了共用地下渠道其中一段,更將渠道直徑收窄,致排水能力下降造成水浸,業主要求對方賠償及將渠道復原。 前年豪雨 南灣道18號水浸 原告為南灣道18號業主崇多投資有限公司及管理公司裕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被告為南灣道20及22號業主Leading Shine Limited。 入稟狀指,南灣道18號分別由一幢三層複式住宅及一幢兩層複式住宅組成,而兩幢住宅於事發前分別以月租24萬元及15萬元放租。南灣18號與比鄰的南灣道20及22號共用地下排水渠道,出水位位於屬被告擁有的地段邊緣。根據賣地條款,被告有責任確保該段渠道暢通。 入稟狀續指,前年5月11日,香港南部受豪雨侵襲,雨水湧入南灣道18號兩幢住宅造成水浸,其中兩層複式住宅地庫的沙井蓋更被沖走。崇多於同年6月進行視察,發現在屬於被告的一段渠道中發現淤塞物,其中一段的直徑更被收窄近200毫米。 同年8月,南灣道18號再度受水浸影響,裕景一方又於去年2月26日進行第二次視察,發現阻塞物已被移除,而渠道中段亦已被維修好,但原告一方認為他們仍面對水浸風險,遂入稟向被告索償。 原告於入稟狀中又提及,裕景曾因此事被三層複式住宅租戶Manhattan Properties Limited入稟索償。原告要求法庭頒下強制令,還原共用渠道的原有排水功能,及就其疏忽引致的租務及維修等損失作賠償,以及承擔裕景遭索償的賠償額等。 入稟狀編號:HCA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