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9
經濟日報
焚燒近9小時的長沙灣昌發工廠大廈3級火,昨早救熄,3名傷者包括2居民及1名消防員。事件再度敲響舊式工廈火災警號,肇事大廈隱藏大量違法迷你倉與劏房,兩主要走火樓梯更被違法僭建,隨時逃生無門。
昌發工廠大廈位於元州街267至271號,樓齡53年,分A、B、E、F及C、D兩邊。由於在1973年前落成,根據法例,大廈毋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記者上樓巡視C、D座時,發覺有多個迷你倉,部分標榜可出租成寫字樓,另有單位疑似有人居住的劏房,但均無人應門。
8樓貨倉起火 2居民1消防傷
起火單位貨倉為8樓F座,管理員前晚得悉發生火警曾試圖救火,惟火勢太猛無法撲熄,最後報警。消防深夜11時半接獲報告,抵達後至昨凌晨零時19分將火升為3級;其間迅速在8樓另一貨倉內,救出疑吸入濃煙姓彭的16及14歲兄妹;至凌晨4時,一名消防員在救火期間不適,同被送明愛醫院,情況穩定。火勢在清晨6時24分受到控制,及於上午8時18分大致被救熄。
署理副消防總長(九龍)曾偉明表示,今次共動員150名消防員,開動5條喉及派出8隊煙帽隊灌救,火場為一個貨倉,面積約15米乘20米,不屬迷你倉,但被人以木板間成不同間隔,用作儲存用途,令撲救增加難度,要逐一將房間門破開。曾偉明指8樓有迷你倉,消防初步巡查更發覺工廈懷疑有2至3個單位是住人的劏房,正跟進調查,如有需要會轉介相關部門跟進。至於起火原因,正循電力問題及是否有人遺下火種等方向調查。
下午3時,受影響租戶在登記後,獲安排由警員陪同上樓檢查損失,部分樓層仍未恢復供電,樓梯仍被大量水淹浸。有街坊表示,附近永隆街兩邊有排檔,不少檔主在該工廈租用單位擺貨,除此之外,亦經常見有穿校服小朋友及老人家挽着餸菜出入工廈。
屋署曾向業主頒令 拆僭建
本報查冊發現,屋宇署於2014年3月已向昌發工廠大廈業主發出清拆違例建築工程命令,包括豎立金屬摺閘、地下通往元州街及福榮街的走火樓梯,以及天井位置加建搭建物,至今命令未撤銷。另於2014年6月頒布清拆令,指涉今次起火單位拆除前入口一道防火門,換上了一道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門,屋宇署一個月後撤銷頒令。
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根據違規命令,顯示該大廈多處有僭建物,亦曾改裝防火門,以上行為皆會阻礙走火通道,堵塞逃生要道,相當危險。另外,由於該大廈沒有灑水系統,消防員到場後要花更多時間冷卻火場,而起火直至消防員抵達前的「空窗期」,可能只是5分鐘時間,但已可令火勢迅速蔓延。政府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副主席麥錦輝強調,消防一直反對工廈住人,一旦發生意外,會因「又有住人,又擺滿雜物的倉」,致令救火更難。
屋宇署昨派員到上址視察,發現昌發工廈的8樓及9樓部分單位被用作住宅,其他樓層的巡查工作有待完成。
究竟工廈住人有多普遍?屋宇署稱自2012年起已巡查99幢工廈,84個單位被用作住宅用途,已發出110張清拆及終止更改用途的命令,並提出29宗檢控。
撰文:
曾秋文
洪寶瑩
章淑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