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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才是較合理水平 「走着瞧」

2016-05-10    經濟日報
甚麼是可負擔的樓價水平?坊間以樓價收入比(或稱痛苦指數),作為其中一個衡量樓價高低的指標。 特首梁振英稱,繼續在樓市做功夫,並拓展經濟發展,提高市民收入。 樓價痛苦指數 比97高位更高 俗稱樓價痛苦指數的樓價收入比,是以一個城市的樓價中位數,除以當地家庭收入中位數,得出樓價可負擔的程度。簡單來說,是反映一個地方的家庭要「不吃不喝」多少年才能夠置業的指數。 根據金管局資料顯示,以本港私樓家庭中位數計算,去年底樓價收入比達15.7年,雖然較去年6月的15.9年略為回落,但仍高於97年高位的14.6年,亦遠高於過去10年平均10至11年水平。 根據美國顧問Demographia報告指,本港去年第三季樓價收入比達19倍,相當於19年不吃不喝才能夠置業,為全球最難負擔城市,遠高於英國倫敦(8.5倍)、美國紐約(5.9倍)、及新加坡(5倍)。而Demographia與金管局選取的樓價、家庭收入水平有所不同。 梁振英認為,這個是一把尺,但在使用這把尺時須注意,不同社會的不同公營房屋配搭的影響。「有些(城市)社會由公營、政府補貼房屋主導的話,負擔到私樓在市場買的是社會上層10%人,能力較高,將會影響負擔比率。」 但梁振英承認,即使只是比較本港過往情況,今日不計在公屋的住戶,以私樓家庭收入與樓價相比,樓價、租金水平仍然是高。 續在樓市做功夫 拓經濟增收入 至於香港怎樣才是一個比較合理水平?梁氏未有直接回應,但稱「走着瞧」,繼續觀察樓市變化。同時,會繼續在樓市做功夫,並推動經濟不斷發展,提高市民可支配收入,因此樓價指數沒訂立調整的指標。 若果以金管局去年底的樓價收入比15.7年計算,若私樓家庭收入不變,要回落至過往平均數11年水平,相當於樓價須再跌3成,而要回至梁振英上任時、2012年底的13.4年水平,樓價則須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