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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房業主升級3房 棄買轉租

2014-03-14    經濟日報
撰文:蘭茜 欄名:樓市放大鏡 受到辣招和按揭等種種問題,近年換樓客入市態度顯得審慎,致令中價樓交投量持續萎縮。 即使有需要換屋的家庭,個別寧將自住單位出租,然後一家人租住一個較原居大的單位,作為短暫性改善居住環境。 一個四口之家原本持有馬鞍山一個兩房單位,隨着小孩子長大,該家庭一直想換購3房戶,好讓囝囝囡囡各自擁有一個房,有自己私人空間。惟比較過自己家庭收入和經濟開支,該家庭放棄換購3房戶,轉為租住3房單位。 新購單位 難享超低息H按 話說,該家庭原本居住的兩房戶的樓按未供完,因當時的H按(即銀行同業拆息),每月供款少於5,000元,供樓開支甚輕鬆;若賣出兩房單位後,新購入單位再難以享有超低息按揭。 而最重要一點,購入新單位時要先繳付雙重印花稅,無疑增加買樓開支。假設新購入單位為樓價600萬元,要繳付雙重印花稅達36萬元,作為一個普羅大眾的家庭,實非小數目。新稅制下,換樓客在購入第二個單位的6個月內售出首個物業,業主可於首個物業的交易完成後,申請退還部分的印花稅。 再者,持有兩房戶的市值租金逾1.1萬元,所收取租金足夠供樓,還有6,000元進帳。租出兩房戶,該家庭承租一個3房戶,預算3房戶租金介乎1.3萬至1.5萬元。 租樓改善環境 合經濟原則 若租入一個月租1.5萬元單位,扣除6,000元進帳,實際上住屋開支約9,000元,較之前兩房戶供樓支出5,000元,只是多出4,000元。在一個經濟原則下,暫時改善居住環境,由兩房戶升級3房戶。 其實,上述情況屢見不鮮。不少家庭因持有單位唔夠住,又或是因工作地點有變想轉區,而買樓又要有充裕銀根,短暫而言這批家庭會將自己原有單位放租,再租住另一個單位。 然而,每一個家庭均有自己的算盤,部分人士會認為租樓等同替人供樓,所以能力許可下,都會揀買樓,而非租樓。與此同時,面對租金高企下,租客亦要捱貴租,甚至因加租而要搵屋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