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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樓半年內可退辣稅差額

2015-10-20    太陽報
本港樓價在○八年金融海嘯後一度出現調整,但其後反彈力驚人,升勢更一發不可收拾。政府為了令過熱樓市降溫,於一○至一三年期間先後推出一系列的樓市辣招,其中於二○一三年二月推出的雙倍印花稅(DSD),全面提高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交易成本,目的為了遏抑包括住宅及工商舖市場的過熱需求。 DSD規定購買第二個住宅單位,以及購入非住宅物業的公司或人士,須繳交雙倍印花稅,而本身無樓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則可獲豁免,至於先買後賣作樓換樓用途的買家,亦要先支付相關稅款,不過,在新購物業後起六個月時間內,沽出原先持有的物業,仍可申請取回稅款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