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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榮站轉居屋 條數有得計?

2014-03-05    經濟日報
撰文:唐榮 欄名:專家樓論 周一文章提到要花54年時間,公屋收回的租金帳面上才能抵銷發展成本,如果地皮發展居屋又如何? 以輕鐵天榮站上蓋項目為例,假設地價以18億元計算(估計競投發展商最高出價),等同政府向港鐵(00066)回購發展權的支出。據了解,房委會取得地皮發展居屋,大概向政府支付約市值3成的地價,天榮站計算即約6億元。換言之,政府大約付出12億元取得地皮交房委發展居屋,那政府是否當冤大頭? 政府花12億購回 值得嗎? 地皮有溶洞問題,有發展商預計,私人住宅每平方呎建築成本達4,000元,考慮到居屋質素較接近私人住宅,比公屋為佳,故預計居屋每平方呎建築成本約3,000元,跟同樣有溶洞問題的元朗宏業西街新居屋建築成本相若,以此計算,建築成本比私人住宅低約25%。 不過,居屋有別於公屋,房委會將來可以透過出售單位賺取收入,資金回籠速度遠比出租公屋為快,由發展銷售到交樓,估計5年左右,兼有利潤,與周一文章提到的興建公屋54年帳面才打和有天壤之別。 可出售單位 回籠較公屋快 以輕鐵天榮站附近較新落成的私人屋苑栢慧豪園為例,最近兩個月的平均實用呎價約6,500元,假設將來落成的居屋補地價折扣率30%計算,即平均實用呎價約4,550元,以項目總可建住宅樓面面積98萬平方呎計算,銷售收入約45億元,在扣除約29億元建築成本,及6億元支付政府地價後,淨利潤約9億元。 另外,房委會發展居屋要向政府支付一定的地價,政府可以收回部分地價外(自然不及當作私人樓發展),房委會亦可以透過出售居屋及未來的補地價取得收入,回收的資金扣除成本,便可作為維持供應,減少房委的財政壓力,亦可避免房委會因財困而轉向政府要求注資。這應該算是政府付錢取地的間接好處,不過,卻難以計算其價值。 當然由政府推動房委興建居屋的發展計劃,所賺取的銷售收入,或許會比批地興建私人樓所收取的地價為低,但相對作公屋發展,完全沒有地價收入又是稍稍佔優。而政府亦能夠完全取回項目的單位供應主導權,可配合追趕增加居屋供應的政策目標。 以項目總可建住宅樓面98萬平方呎計算,只可以興建約1,500伙私人住宅單位,平均面積達653平方呎。但若果用作居屋發展,平均單位面積則可以縮減至538平方呎,以增建約322伙單位,總供應提高至1,822伙,加上單位定價亦一定會比私人住宅為低,受惠的市民會比興建私人住宅為多,所以今次地皮再度流標,政府及市民亦未必一定會成為輸家。 當然,港府約花12億元值不值得?不同的人應有不同的量度標準。如果並非港鐵地,純粹一幅新界官地流標,若轉作居屋發展,應該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