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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堤業主不滿海景被擋 索償敗訴

2015-10-03    經濟日報
【本報訊】內地女富商楊丹丹早年購入愉景灣豪宅尚堤頂層複式單位後,不滿海景遭後來建築津堤所擋,遂向發展商索償,昨被判敗訴兼需付訟費。法官相信楊失去海景的沮喪,但損失極瑣碎。 售樓書列明 資料照片僅供參考 原告楊丹丹07年購入尚堤第5座頂層複式單位,3年後發現單位海景受阻,認為發展商於售樓書中,形容尚堤是高層(high-rise)建築,而鄰近的未來建築,即現時的津堤僅屬中層(mid-rise),此形容是失實陳述,使楊失去購買其他可享永久海景的類似單位的機會,故向香港興業有限公司興訟索償約800萬元。 法官昨頒下判詞指,發展商於售樓書中對於津堤的形容,是屬未來性質,加上售樓書中亦有列明,資料及照片僅供參考等免責聲明,法官不明白為何一個合理人士會依賴上述說法。 對於楊丹丹聲稱所遭受的損失,法官形容為虛無縹緲,並指根據被告一方的土地註冊處證據,楊丹丹提議的其他類似單位,於她置業時根本無法供她購買,故即使她沒有購入尚堤,亦無法購入其他選擇。 法官又指相信楊失去海景的沮喪,但他又形容此為極之瑣碎,亦欠缺證據及法理依據,故裁定其敗訴,並需支付訟費。 暫委法官:余啟肇;案件編號:HCA17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