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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上訴 高球場建屋否適時交代 球會:冀合作推動體育盛事之都 議員:現不缺地可保留

【明報專訊】政府2023年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部分用地擬建1.2萬伙公營房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入稟高等法院挑戰環評報告勝訴,政府前年上訴,今年8月遭駁回。政府昨日宣布,考慮法律意見並審慎評估後決定不上訴,適時交代擬議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未來路向。高球會稱尊重政府決定,冀與政府合作推動「國際體育盛事之都」。 康署沒回應會否交回高球會管理 高球場發展爭議拉鋸8年,涉事用地現因環評報告被推翻,用途成疑,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現時房屋供應充足,可保留生態並發展旅遊。時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副主席、高球會員黃澤恩建議用地作培育年輕高球員。政府收回的32公頃用地現由康文署管理,署方昨沒回應會否交予高球會管理及恢復常用作高球場;團體如需舉辦球賽等,會按機制處理及收費。 高球場發展計劃源於2018年「土地大辯論」,政府當年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收回高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用地,其中9.5公頃興建1.2萬伙公營房屋。高球會其後入稟挑戰土拓署提交的環評報告欠科學,質疑環保署沒就土拓署提交附加資料諮詢公眾。2024年高院判哥球會勝訴,政府其後上訴,今年8月被駁回(見表)。 政府:法庭確立非所有補充須諮詢 政府昨表示,綜合法律顧問意見及審慎評估後決定不上訴。政府稱判辭釐清環評制度下的重要法律原則,包括並非任何環評報告外的補充資料都須納入法定公眾諮詢範圍,而是需視乎個案情况,法庭認為原有環評報告存不足,而補充資料可彌補其缺陷,基於公平原則,有需要就補充資料作有限度公眾諮詢。 政府表示會研究判辭,日後環評審批時會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法庭確立的法律原則,維持環評制度合理合法、透明度及公信力;由於裁決撤銷相關環評報告的批准,須檢視擬議公營房屋發展的未來路向,包括考慮環評報告未獲批對發展規模和時間的影響等,會適時交代。 北部都會區諮詢委員會成員劉國勳稱,高球場發展原屬短中期土地供應選項,上訴或令選項變中長期,已未能解決房屋供應「頭輕尾重」;政府現有足夠土地建屋,變陣合理。他認為土地大辯論時用俗稱「點心紙」的問卷做諮詢具爭議,加上高球場交通不理想,大量建屋值得商榷,考慮到北都現無國際體育場館,保留高球場料有利北都發展。 黃澤恩倡交回球會作培育 本研社促保留供公眾休憩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筱魯稱,計劃較原定時間遠超預期,中短期房屋供應現已充足,用地具生態和文物保育價值,且高球近年發展不俗,可保留用地供市民體驗球賽和推動旅遊,政府亦已無堅持上訴的理由。 黃澤恩當年因避免利益衝突,屢次避席專責小組。他昨稱事隔多年,「唯一感受是件事都要有個決定」,冀當局解釋是否繼續建屋。他支持保留球場用地推動高球發展,建議由高球會管理,以助爭辦大型國際賽,此外可讓公眾打球,並由體育學院培育年輕高球手,不局限於會員使用。時任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劉振江認為,隨着北都發展,土地供應相對充裕,與當年缺地情况不同,值得重新審視用途。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稱,政府的決定猶如象徵當年全民參與的項目告吹,近年高球場開放作公園吸引不少人流,促保留公共休憩用途,可配合北都市民需要,若交回高球會管理,將只得小撮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