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3
經濟日報
第二場宏福苑特別業主大會昨晚舉行,法團日常營運基金中約1,160萬元可作退款,每戶可退5,400至6,300元不等。另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及7名涉案人昨提堂,共被控25項罪,10月再訊。
業主大會上,由政府委任的合安管理人公布,法團日常營運基金可用作退款安排的金額為11,606,400元。退款金額以法團銀行帳戶內約3,920.8萬元,以及市建局樓宇排水系統維修資助的800萬元作基礎,再扣減正退回予各單位的大維修基金、按服務合約應付未付帳項、管理費本金及合約終止備用退款等款項。
每戶5400至6300元 網上申領
合安在會上公布退款安排,由9月9日起,業主可在網上登入平台申領退款。由9月19至28日,可到指定民政諮詢中心領取,或由社工及區議員代領。若單位在9月6日後仍有欠款紀錄,或需要更改上一輪大維修基金退款的收款人姓名,則需聯絡合安另行處理。今次每戶可獲退款由5,400至6,300元不等。
會上亦討論宏福苑各項服務合約情況,管理、清潔等15份合約已終止,另保留2份現有合約,包括保險合約、屋苑舊網站合約,當中保險合約應法律要求保留,費用由業主負責。合安指,相關合約提供不可或缺的保障,同時可確保業主有需要時,仍可使用相關服務。
此外,合安正處理4項合約安排,同時由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捐款支付、新簽訂1份宏志閣3部升降機保養合約,用於協助宏志閣住戶上樓,並每3個月續期一次。
已出售業權的葉先生希望了解舊法團尚餘款項以及保險如何處理,又指會繼續以死難者家屬身份跟進,「我太太喺呢度因為呢個人禍而喪失生命,呢一個事實,無論我係唔係宏福苑業主呢個身份,都改變唔到呢個事實,我係要追究呢個責任。」
大會結束後,86歲的冼婆婆認為取得了部分重要資訊,但留意到連接宏福苑及廣福邨的半邊天橋,以及鄰近巴士站的維修、保養及清潔均由宏福苑業主負責,當中亦需購買公眾安全保險,期望釐清相關情況。
侯華健何建業黃俠然 昨提堂
另外,大維修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工程顧問鴻毅董事黃俠然等7人,連同兩間公司,被控誤殺、串謀詐騙等25項罪名,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期間控方將檢視新證據、索取法律意見及進一步專家報告等。而侯華建、侯妻鍾素芬、鴻毅助理經理李敏續准保釋。案件編號:WKCC2701-2/2026。
責任編輯:蔡偉強
撰文: 何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