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30
星島日報
繼赤柱10歲老狗「包包」被指屬格鬥犬遭扣查後,再有狗主報稱所養的8歲黑色美國史丹福犬「Baku」,疑遭同屋苑居民舉報,被漁護署人員登門帶走扣留。漁護署證實經獸醫師鑑定,該狗隻種類為比特鬥牛混種,屬法定格鬥狗隻,因狗主未能出示有效格鬥狗牌照,遂將狗隻帶走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將依法提出檢控。
狗主黎先生向《香港動物報》表示,Baku是4年前領養,已完成絕育,狗牌僅列為混種犬。
他強調Baku性格溫馴,品種為美國史丹福犬而非比特鬥牛。上周四(27日)屋苑管理處轉達投訴,漁護署人員翌日登門即場把狗帶走,令他極度憂慮。
將要求狗主學習管束及照顧
漁護署回覆表示,早前接獲投訴指有人非法飼養格鬥狗隻及在公眾地方未妥善管束,人員於8月28日與畜養人會面後將狗帶返動物管理中心。為保障公眾安全,獸醫師會為狗隻進行觀察和性情評估,並會要求畜養人學習如何管束和照顧危險狗隻後,才將狗隻交回。
署方提醒,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其混種)在公眾地方必須戴上指定頸圈、口套及用不逾1.5米狗帶牽引,且必須絕育。本港禁止無牌飼養格鬥狗隻,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