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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地積比轉移 排除山頂等地段

2026-08-21    經濟日報
發展局為加速舊區重建,繼推出「額外地積比先導計劃」後,再由規劃署放寬跨區地積比轉移,包括容許接受地盤超過兩幅、跨區轉移地積,不過限制山頂、九龍塘及石澳等區不能作接收地盤。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3招加速舊區重建,繼發展局日前(19日)公布9月推出「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即上環、灣仔等7個舊區重建可免地價獲得20%額外地積比,發展商除了原址重建外,還可轉移至其他地盤或作地契扣除。 同時,規劃署亦放寬原有2023年7月推出的地積比轉移機制,並將新建議諮詢城規會,並將在今日(21日)開會討論。 包括石澳九龍塘 免損社區特色 現時實施的地積比轉移機制只適用於旺角及油麻地兩區,新機制將輸出地積比的重建地盤放寬至全港7區,加入西營盤及上環、灣仔、長沙灣、馬頭角、荃灣5張大綱圖,由原區轉移地積比,放寬至可跨區進行,可轉移到全港其他地區,包括北都及其他新發展區。 不過,當局加入兩點限制,一是屬低密度特色地區,不接受作接收地段,如山頂、石澳、九龍塘、嘉多利山及南大嶼山,以免破壞原有社區特色;二是接收地盤若在大綱圖上無地積比限制,或已經等同建築物條例的最高地積比,則只能夠在同一個區議會範圍轉移,避免加重高密度地區負擔。 同時,當局取消接收地盤最多兩個的限制,但增加的地積比上限維持在一般3成,可按個別理據輕微超過。而透過保育歷史建築、提供社區設施等獲得的額外地積比,亦可以由原有重建地盤完整轉移至新的接收地盤。 有關地積比轉移指引若果獲得城規會同意,將會在網站正式公布,並且修訂涉及的分區大綱圖註釋。不過,規劃署強調,即使有關大綱圖未完成修訂,申請人仍然可以準備跨區轉移地積比的申請。 責任編輯:阮詠儀 撰文: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