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昨發出聯合作業備考,就配合9月推出的「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詳列相關要求與安排。該計劃為期5年,9月1日開始生效,至2031年8月31日止。同時公布各區額外樓面計算補地價金額的價目表,每方呎約4,273至約7,804元。
西營盤等7區推行
計劃先在7個舊區推行,包括西營盤及上環、灣仔、馬頭角、長沙灣、旺角、油麻地、荃灣。發展商如承諾拆卸區內樓齡達50年或以上、佔地不小於約7,535方呎住宅樓宇,並重建作住宅用途,將可獲額外20%免補地價樓面作為鼓勵。
發展商可選擇向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將原址重建地盤總樓面放寬最多20%,如獲許可,額外樓面將免補地價;若不採用額外樓面,有關面積將轉化為地價價值,用以抵銷該項原址重建項目,或位於北部都會區及全港其他地區的任何土地交易地價,包括投地等。
有關地價金額的有效使用期為10年,期間不獲任何利息,亦不可在市場上轉讓。政府亦不會在10年限期屆滿後,就任何未使用的金額支付任何贖回金、補償金或類似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