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昨日表示,3間物管公司因欠缺足夠持牌物業管理人,未達局方規定的最低人手比例,不符物管公司牌照訂明準則,違反牌照條件;另在變更資料後未有於31日內通知物監局,違反持牌規定。3間公司遭書面譴責及口頭警告,各罰款3萬至4.5萬元。
增管理物業未通知 遭口頭警告
根據憲報,涉事公司分別為嘉澤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多米智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環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嘉澤涉及欠缺足夠持牌物業管理人,未達物監局最低人手比例要求,違反牌照條件。另外,該公司增加管理一個物業後,沒按規定於31日內通知局方,違反持牌人規定。物監局上月發命令,向該公司書面譴責及罰款4.5萬元,並作口頭警告。
多米及環亞同樣因欠足夠持牌物業管理人,未達最低人手比例要求,違反牌照條件,分別被罰款3萬及4.5萬元,同遭書面譴責。另外,多米涉在持牌期間終止聘用一名持牌物業管理人,以及增加管理兩個物業和更改公司名稱後,沒按規定於31日內通知局方;環亞則在增加管理4個物業後,沒於31日內通知局方,兩間公司同遭口頭警告。
物監局:嚴肅跟進違紀行為
物監局表示,紀律會聆訊小組今年6月16日就3間公司召開聆訊,詳細考慮所有相關資料,而3間公司均承認局方指稱的情况,小組一致裁定違紀行為成立。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表示,局方嚴肅跟進持牌人違紀行為,物管公司及從業員須秉持專業原則,如有專業失當及疏忽,或未有持續符合所有持牌準則及違規違紀,會嚴肅跟進,業界應引以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