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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屋苑27年無開業主大會 物管受懲 去年始開揭紀錄失實 物監裁違例罰12.5萬

2026-08-15    明報
【明報專訊】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昨日公告,昌生物業代理及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長洲一個屋苑約27年間,未履行公契責任成立業主委員會及召開業主大會,並於去年首次業主大會的會議紀錄中作出與會議內容有「關鍵性差異」的失實陳述,向其罰款12.5萬元並嚴厲譴責。資料顯示昌生正管理長洲桂濤花園。局方表示,今次為物管發牌制度實施6年來,首宗物管公司長期沒成立業委會及開業主大會,並作關鍵失實陳述的個案。有物管業人士形容,27年沒開大會或令業主對屋苑開支蒙在鼓裏,屬不專業。 物監局:接業主投訴 仍未設業委會 物監局回覆查詢時補充,相關調查源於業主投訴,而昌生失實陳述包括處理管理費欠款等事宜;業主原可於去年業主大會決定是否成立業委會,據局方了解至今未成立。本報昨致電昌生查詢為何多年沒開業主大會等,職員稱「舊年咪開咗」,沒回應其他問題。 物監局公告指出,昌生管理長洲一個屋苑專業失當或疏忽,紀律會聆訊小組對其嚴厲書面譴責,並罰款12.5萬元及要支付聆訊訟費。據局方資料,截至今年4月,昌生管理的長洲屋苑只有桂濤花園。該屋苑有26座共192伙,1998年入伙。昌生另管理上環昌生商業大廈及旺角商廈昌寶中心。 涉桂濤花園 昌生遭嚴厲譴責 物監局表示,昌生管理該長洲屋苑約27年未履行公契經理人責任,沒按公契成立業委會及開業主大會,去年舉行首次業主大會的會議紀錄中,作出與實際會議內容有「關鍵性差異」的失實陳述,未妥善按《一般操守守則》行事。 局方紀律會聆訊小組今年6月26日聆訊,昌生否認局方指稱,而聆訊小組一致裁定昌生在專業方面有失當或疏忽行為,違反《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物管業發牌制度2020年8月實施,局方表示今次是首宗涉物管公司長期未履責成立業委會及召開業主大會,以及在業主大會會議紀錄中作關鍵失實陳述的個案。 業界:業主或對開支蒙在鼓裏 身兼物監局成員的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稱,27年沒召開業主大會可謂情况嚴重,物管公司負責處理屋苑日常開支,包括維修和採購等,尤其涉逾20萬元的維修應由業主大會通過,業主或對相關開支蒙在鼓裏。他稱物管公司須證明有盡職審查,例如去信業主提醒召開業主大會,倘無相關紀錄則可證其不專業。 違反物管條例最高罰款30萬元,陳稱物監局會定期審查物管公司,罰款12.5萬元屬嚴重,而過去有違規個案被罰27萬元。 曾違規於屋苑貼48欠款業主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2022年6月發布調查指出,昌生該年追收桂濤花園業主集資時,將48名欠款業主的英文全名、單位完整地址及未繳付金額張貼於屋苑公共告示板,認為昌生違反保障資料第3(1)原則,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指示其追款時除非已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或有關披露合法,否則不可披露;另指示昌生制定員工指引。公署昨回覆稱,審查昌生提交的資料後,滿意其後續糾正工作,亦沒再收到有關昌生的投訴。 翻查憲報,昌生另於2024年因其持牌物業管理人不符物監局最低人手比例要求,並在終止聘用物業管理人後沒於31日內通知物監局,遭局方書面譴責、罰款3萬元及口頭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