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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視野:內地全面收緊跨境資金監管

2026-08-15    東方日報
內地持續深化並收緊跨境資金的監管,一方面為打擊非法跨境走資與避稅的行為,全面維護外匯及金融市場的穩定,另一方面因內地的稅收下降引致財政壓力急劇升溫。近年內地樓市低迷促使資金尋求多元化的資產配置,跨境投資需求增加,據國際金融協會(IIF)估算,內地家庭、企業及金融機構於去年共流出約8,070億美元的資金,創歷史新高。 在共同申報準則(CRS)的框架下,全球多個稅務管轄區承諾實施自動交換稅務資料安排,而內地及香港均有參與,因此內地稅務機關能有效掌握居民的境外金融資產資料。 開展追稅行動堵漏洞 早前內地展開數十年來最大規模的跨境稅收制度改革與全球追稅行動,全面清查內地居民的境外資產,當中包括信託、房地產、股票、貴金屬,以及加密貨幣等資產所產生的收益,而稅務狀況調查有機會追溯至2018年或以前。 今年5月,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金融監管總局等8部門聯合發布《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今次行動主要打擊非法跨境投資活動,並引導投資者通過合法渠道展開境外投資,從而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到今年7月,中國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對中國稅務居民設立、存結及終止離岸信託實施全鏈條穿透式個人所得稅規範,明確將信託收益按20%的稅率徵稅,防止內地居民利用離岸架構轉移資產或延遲納稅。 近日內媒報道,內地稅務機關會對境外保單收益徵收個人所得稅20%,當中包括紅利派發及預繳保費產生的利息。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故保單的收益是否需要徵稅具爭議性,而內地尚未公布稅款的適用及計算細節。不過,鑑於內地近期加強堵塞監管漏洞,不排除未來會對所有的境外投資收益徵收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