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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邊陲開發岩洞 冀騰空土地

2014-02-26    經濟日報
政府積極研究透過地下空間及岩洞發展開拓土地,前者主要希望在市區開闢地下商業城、購買街,而後者則主要希望在市區邊陲開發岩洞以容納政府設施,騰空土地作其他發展用途。 地下空間及岩洞發展屬於政府近年增加土地供應的新渠道,但不少人都難以分辨兩者有何差別。 據了解,兩項研究分別主要在於選址位置,如地下空間是有意市區缺乏足可供發展的新增用地,在市民對「屏風樓」關注下亦難以向高空發展,故此轉為向地下街探討發展方向,情況就如加拿大多倫多「Path」、日本大阪地下商店街及台灣台北地下街等。 至於岩洞發展方面,是透過騰空原本由政府設施佔用的土地作房屋及其他發展用途,設施在遷離後須另覓地點重置,故此大多數會挑選鄰近山脈的政府設施,確保能夠在附近覓地重置設施的選址,因此大部分岩洞發展的選址都會位於市區邊陲地區。 4岩洞發展正研究 現時,政府進行4個岩洞發展的研究,其中以搬遷沙田污水處理廠規模最大,騰空的土地預計多達300萬平方呎,而整個計劃將長遠逾10年時間。至於其餘3個規模較細的岩洞發展計劃則會共提供108萬平方呎用地,分別位於西貢、鑽石山及深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