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年3月已就建管條例進行前期諮詢,物管業界及立法會議員的初步意見也納入今次諮詢文件,當中不少意見擔心改革或致業主大會難以議決。政府則明言,引入任何新法例規定時,必須切實可行。
在政府列出的初步意見中,大多聚焦在出席和「親自投票」門檻上及授權票影響。有意見提及「第2類大額採購」涉及升降機保養、大廈清潔和保安等恒常服務合約,因一般毋須另行集資,業主多缺興趣參與,若設限會增採購難度,也令業主難以授權他人代勞。
恐被利用 鼓動業主缺席大會
在大型維修工程中,因法定會議人數也會隨每個單位平均承擔工程價值提升,即3萬元工程要達總業主10%、8萬元要達15%、12萬元要達20%。有意見擔心,有心人或反過來利用「高門檻」要求,刻意鼓動業主不出席大會,以阻礙議決。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接受傳媒訪問時指,今次是現屆政府上任以來第二次修例,目的是想鼓勵更多業主參與和留意大廈管理工作,建議就授權票設限,正是希望業主不必擔心在大會上有人手持大量授權票,從而左右工程是否進行。當局亦冀通過公眾諮詢,平衡各方意見,以定出清晰且可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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