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歲曾任全國政協委員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在購入薄扶林海日樓獨立屋的30年後被指有僭建物,去年初遭屋宇署發出清拆令,惟胡因感染金黃葡萄球菌而不良於行,不便搬屋進行清拆工程,遂於今年5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此外,胡近日疑因財政緊絀欲申請二按,事先申請取消或撤回釘契紀錄,惟建築事務監督遲遲未有答覆,胡前日另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建築事務監督重新考慮或即批其撤銷土地註冊申請,並申請兩單司法覆核案一併審理。
醫療開支龐大 欲申請二按
申請人為資深大律師胡漢清(Hoo Alan),擬答辯人為建築事務監督。胡在1996年購入有僭建物的薄扶林海日樓某獨立屋,屋宇署去年發出清拆令。惟胡去年感染金黃葡萄球菌而不良於行,不便搬屋進行清拆工程,亦質疑清拆令違憲,胡向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提上訴遭拒,胡今年5月就此決定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審裁小組重新考慮決定。
胡日前另申司法覆核,入稟狀指胡至去年患病後已無法繼續執業,亦支付了龐大的醫療開支,現仍面對各種家庭開支及大律師行租金等,故擬透過二按或加按借貸來緩解財務負擔,但由於其物業現面對清拆令,故欲先申請撤銷釘契紀錄。胡於今年6月致函建築事務監督及律政司申請撤銷釘契紀錄,惟律政司在7月回覆指,監督正考慮其申請,請胡在監督考慮期間暫停展開司法覆核程序。
胡強調,他申請撤銷釘契紀錄已逾六星期,但卻未能批核申請及提供理據,而他現時極需依賴住宅來進行療養,若土地註冊紀錄上清拆令仍存在,會令他難以成功申請按揭貸款,影響物業可按揭性或可銷性。胡遂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監督的決定、指示監督重新考慮其撤銷註冊申請,或下令監督即時批准其撤銷註冊申請。
案件編號:HCAL1357/2026記者 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