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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補價機制 11月前申請

2014-02-26    經濟日報
政府加速推行新界東北發展,地政總署公布私人參與的補地價機制,合資格的發展商須於今年11月底前提出申請,並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補地價。 2016年1月底 完成補價 同時,當局就第一階段的前期工程撥款取得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支持,稍後將正式向工務委員會申請3.4億元撥款。 新界東北採公私營合作模式,地政總署公布私人發展商參與進行土地契約修訂、原址換地細則包括申請人所持有土地須位於古洞北、粉嶺北發展區上規劃作私人住宅發展,面積不少於4.3萬平方呎,業權須由單一業權人或合資公司持有。 同時,政府規定發展商須就地皮上,居民搬遷提供與政府規定「相若方案」,若有關居民拒接受補償,導致項目不能在指定時間完成,政府將不會處理申請,而會使用收地方式進行發展。 據政府指,就新界東北第一階段發展的換地申請時間,將定於今年11月30日,而完成補地價協商時間則為2016年1月31日。 此外,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新界東北第一階段發展的前期工程撥款,政府指,第一階段發展涉及1.6萬伙供應,其中8成為公營房屋,其餘3,100伙則為私人住宅,涉及54萬平方呎,預計2018年施工,2023年才入住。 有議員關注在新界東北未完成規劃程序前,已經申請前期工程撥款是否符合程序,惟官員指,現時準備工作多數同步進行,以減省施工時間,過往安達臣道石礦場、啟德發展區及灣仔第2期工程亦有同樣做法。 系列名:賣地前瞻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