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5
明報
【明報專訊】市區重建局今日就觀塘市中心重建的第二期住宅項目,邀請發展商提交意向書,準備5月招標。市建局為防流標,破天荒出資逾17億元,代支中標財團興建住宅平台和交通交匯處等公共設施的建築費,變相「補貼」發展商可九折起樓。但重建項目以單一招標推出,又全屬逾600至800平方呎的大單位,有議員質疑局方不必要為大發展商承擔發展風險,「等於令發展商一定有賺」;市建局則強調,絕非運用公帑資助發展商。
市建:非公帑資助發展商
觀塘市中心第二期發展項目包括物華街、協和街與康寧道一帶,地盤面積達23.4萬平方呎。市建局今日起邀請發展商就項目提交意向書,為期6星期,然後於5月招標,7月公布招標結果,項目預計在2019年落成。
市建局物業及土地總監溫兆華表示,第二期項目包括4幢42層至48層高大廈,提供約1700個單位,實用面積全為約600至800呎。住宅大樓下要建造一個約4層高、面積逾30萬呎的多層平台,作為不少於28條小巴及巴士線,以及的士的交通交匯處,另設小販市集、零售和車位等設施。多層平台要在2018年前完成。
承擔平台成本「確保如期落成」
溫兆華表示,市建局經評估後,決定承擔平台的建築成本,估計涉資逾17億元,「如果要求發展商起,又規限何時起好,對他們的財務安排會無這樣多彈性,財務上會有難度」。但他強調,市建局並非運用公帑資助發展商建樓,而是確保項目如期落成,落成後的公共設施會交由政府管理,商舖則歸市建局擁有。他相信此舉可吸引發展商投標,「流標可能性應該不存在」。
由於以單一標書批出,而非分拆推出,令項目超越荃灣萬景峯,成為市建局歷來批出最大金額的標書,估計扣除市建局代支平台造價,發展商投入資金(包括地價和住宅建造費)達160億元,相當於總成本九成。
近年市建局一直配合政府政策,增加中小型單位供應,標書亦以中小型項目為主,減低財團入場門檻促進競爭,但今次招標卻打破有關做法,料只有具實力的大型發展商或合營財團才能競逐。
稱單一招標加快效率
溫兆華回應,單一招標有助加快工程效率,若分拆招標會令時間表面對更多變數,而且要面對不同發展商的協調問題,一旦工程延誤更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
由於重建全屬大單位,若以已開售的「觀月.樺峯」實用面積呎價達1.3萬元推算,未來新一批重建單位樓價料達780萬至1000萬元。溫兆華解釋,項目對象定位為「換盤」的港人,如「觀月.樺峯」買家不少是同區換樓客,由於項目屬黃金地段,有足夠交通及社區配套,認為售價合理。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批評,市建局此舉是開了壞先例。他指發展商絕對有財力承擔公共設施,過往亦有先例,發展商入標會考慮所有建築成本,「但市建局卻幫忙承擔發展商的風險,等於發展商一定有賺」,做法不合理。
學者:公眾或質疑浪費公帑
中大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授姚松炎指市建局此舉會令公眾質疑為免流標而浪費公帑幫補發展商,因一般發展商入標時,會計算公共設施的建築成本,再提出入標價。他認為此舉的好處是減少工程不確定性,「但市建局若為了避免流標而要運用公帑,就的確有問題」。
市建局非執行董事黃國健及許智文均稱,董事會討論市建局承擔17億元興建平台時沒太大質疑,認為此舉能確保工程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