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4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去年12月底宣布,向每個宏福苑單位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有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早前向本報表示,相關計劃將於9月揀樓,至最近才知悉倘9月未能選購合適單位,其租金補助會在其收取收購金額後停發。房屋局確認上述處理方法,稱如業主最終未能於計劃購買單位,可收取政府的收購金額,其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收購金額到帳日,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半年派一次 曾稱為期兩年
政府去年底宣布,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單位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000元。據政府早前公布,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
有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宏福苑業主早前向本報稱,近來才知悉倘9月未能在計劃選購合適單位,當收取收購金額後,租金補助會停發,批評相關補助推出時訂明為期兩年,現又生變,認為政府「出爾反爾」。
綜合房屋局回覆及昨日發布的澄清,局方確認如業主最終未有在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單位,仍可收取政府的收購金額,其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收購金額到帳日,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毋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獲發放。局方稱,業主在資金到帳日起,會獲得綠表資格兩年,可在私人市場或資助房屋二手市場購買物業。
(宏福苑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