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影星周星馳舊居山頂普樂道7號疑遭人佔用,現時的物業持有人於上周五(10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被告停止佔用該物業,以及要該佔用人支付相關的中間收益。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要求被告支付相關收益
原告是美勝投資有限公司,被告是黃美君及上述物業中的所有住客。據入狀指,原告為山頂普樂道7號的登記擁有人,而案中被告是涉事物業住客,而原告被剝奪了上述物業的使用權而承受損失。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停止佔用該物業、發布永久禁制令禁止被告擅闖該物業,以及須支付相關中間收益。該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為逾32萬元。
翻查資料顯示,山頂普樂道7號為周星馳在1996年以8,380萬元購入並曾居住的地址,直至2006年以逾億元售出。案件編號:HCA 119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