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3
東方日報
指解說隊言之鑿鑿 疑逼盡早認購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在去年12月宣布,向每個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補助會每半年發放一次,為期兩年。不過,在「特設銷售計劃」推出後,政府在今年3月宣布,若業主選擇出售業權並參與計劃,相關補助的發放會直至居民入伙當日為止。惟本報接獲宏福災民反映指,有解說隊向其聲稱,即使參與「特設銷售計劃」,但如果在9月未能完成揀樓,亦會被視為不參與「計劃」,相關租金補助亦會停止,居民憂慮會失去最多兩期的補助。此外,即使補助會持續派發至居民新居入伙,但由於租金補助推出時表明僅為期兩年,而最後一期補助推算將於明年6月發放,居民表示未能確定過了兩年期限後才入伙,是否仍能獲得租金補助。居民直言信不過政府,又指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暫只得早前的承諾,目前仍未有白紙黑字公布或簽約作實,對未來有機會失去補助深感徬徨。
政府去年因應宏福苑火劫,為宏福苑業主推出租金補助,首輪補助已於去年12月發放,第二期則在今年6月發放,以每半年發放一次推算,最後一期將於明年6月發放。然而,解說隊早前向居民解說時表示,若選擇出售業權收取現金,則須於30日內遷出過渡性房屋,而津貼亦會在居民收到現金當日停止發放。
至於選擇「計劃」或「樓換樓」,收取新屋鎖匙後同樣30天內要搬走,補助亦隨之停發。解說隊又指,如選擇參與「計劃」而未能完成揀樓,亦不會再收到租金補助,如選擇較遲才落成的單位,政府則會發放租金津貼直至入伙,但安排是否與現時一樣(如金額及期數),則要再等通知。
對此,政府早前澄清30日遷出安排並不是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租金補助方面,如業主選擇參加「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至於在明年6月的補助發放後,如居民完成揀樓但未能入伙,是否仍能繼續獲發補助,政府當時則未有明確表示。
「冇白紙黑字叫我哋簽」 信心欠奉
宏福苑居民鄭小姐指,她因為家有長者關係,已放棄揀選最快於2029年才入伙的大埔頌雅路西項目,而政府不停出爾反爾,就租屋津貼方面,曾經說可以提供兩年租津,但半年間可以多次更改,3月時也曾澄清說居民若購入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會一直提供租津至新屋入伙,惟她指「其實係只有公布,政府冇白紙黑字叫我哋簽,所以可以突然間取消都得,居民係完全唔相信佢(政府)。」
揀到樓獲補助至入伙後3個月
鄭又指,房委會旗下可於短時間入伙的屋苑大單位數目有限,反觀房協在啟德有兩個項目分別於2026年及2027年入伙,而房協的單位是給公屋、居屋、及清拆戶購買,但不理解為何不容許宏福苑居民購買,「房協唔係政府部門,我哋希望由呢方面入手,希望佢開放多啲單位畀我哋。」
翻查資料,政府早前公布10個指定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共提供約3,900個單位,又指當中有約2,800個大單位,數字上可滿足全數居民遷入大單位的需求。但本報翻查資料發現,多個項目中僅九龍灣盛緻苑及房協的粉嶺百和路項目,共約910個可供揀選的單位有機會於今年入伙,而居民即使於9月幸運地抽到前列的籌號,並希望在今年內入伙,同時想揀選與舊居大小相若、逾400平方呎以上單位的話,最多亦只有大約380個單位可選。
房屋局回應本報記者查詢指,就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的住戶(包括選擇收取現金及選擇「樓換樓」的住戶),政府會繼續向未入伙的業主提供租金補助,並沿用現有的發放安排,直至在「特設銷售計劃」下的單位全數入伙(包括入伙日期為2028年或之後的項目單位)。考慮到業主一般入伙後需要3個月裝修才可以遷入單位,個別業主獲取租金補助的資格,將在其購入新單位的轉讓契據日期起的3個月後終止。
當局又稱,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有關安排同樣適用於最終未有於「特設銷售計劃」購入單位的人士。當中若有人曾經選擇「樓換樓」,政府會向他們以現金發放收購金額,他們將不會獲得第3期租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