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7
經濟日報
大埔宏福苑大火無波及的宏志閣,77.8%業主同意向政府售業權,另7座亦有78.4%業主同意。政府重申不原址重建,如未能處理全部業權,或明年立法處理。法團管理人合安料7月辦業主大會,但不會處理業權買賣。
政府已接獲193戶宏志閣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該座業主77.8%,多於門檻的75%,將向宏志閣業主開放長遠居住安排方案。至於宏福苑A至G座,截至昨日已有共1,361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該7座單位總數約78.4%。
拒原址重建 收購方案以情為先
政府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額外撥款10億元,用以收購宏志閣業權。已簽妥及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全數8座業主,收取資金後可即時在市場置業,或參與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因應宏志閣納入方案,政府會在現時預留約3,900伙單位之上,額外增加496個單位,涉及觀塘安達臣道及粉嶺百和路項目,令「特設銷售計劃」總單位數目增至4,390多伙。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有意出售業權的業主可盡快交回文件,在下周二前交回可以優先揀樓,而7月和8月仍可繼續提交文件。他提醒業主,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是「以情為先」,較受災前市場高30%。如不出售業權,單位價值會「跌回市場安排」,「坦率地講,買賣會很困難」。
他重申原址重建時間太長不會考慮,亦強調任何特例方案都會有終結一日,如政府無法收回所有業權,或會明年以立法處理,強調現時先專注於「你情我願」的買賣安排。黃偉綸說,政府立法收回業權會依法補償,而法律上須按物業實際價值釐定補償金額,屆時價格或不會與現時收購價相同。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昨日亦發出通告,不會就土地審裁處6月2日的判決提出上訴,會全力推進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有信心7月舉行。
合安料7月開業主會 不涉業權買賣
合安交代早前表示的3大困難進展,指已核實5%聯署業主身份,在「一戶一社工」協助及業戶同意下,已獲約300名原未能聯絡的業主或其家人的聯絡方式。至於開會場地,合安會繼續物色業主要求可容納至少1,000人、並可於周六或周日連續使用6小時的場地,亦會積極探討不同方案。
合安指,作為管理人,負責處理大廈公用部分的管理及業主有共同權益的事務。至於個別業主的個人財產權益包括是否出售業權,並非涉及大廈公用部分或整體大廈的控制、管理及行政事宜,因此不應亦不會在業主大會上處理。黃偉綸亦說不會在業主大會討論業權買賣事宜,因合安沒職能處理,而且業主與政府買賣業權,一向都是一對一處理。
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有信心合安能在7月召開業主大會,強調法團、管委會和業主大會,工作和功能均要遵從《建築物管理條例》和公契,處理屋苑公用部分的管理和行政,而業主個人單位的買賣,是不適當亦不應在業主大會中討論和處理。
撰文: 鄭寶生
責任編輯:吳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