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3
經濟日報
宏福苑獨立委員會昨展開第五輪聽證會,主席陸啟康宣布,不會向特首建議,將獨立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
他形容現為適當時間「收網」,交由民事或刑事方式處理追責,否則會造成「遲來公義」,令社會遲遲未能走出傷痛。
聽證會昨舉行第25場聆訊。陸啟康解釋,召開聽證會初衷是找出事件「如何」及「為何」發生,而針對個人的刑事和民事追責、政府內部問責及紀律處分,均非委員會工作範圍。
強制證人出席 恐不合作答非所問
陸引述英國格蘭菲爾大廈大火調查花9年始完成,料至2029年才進入刑事審訊。而委員會不希望、亦不會讓同類事情發生。因應宏福苑大火是本港近年最嚴重事故,追責及改革要待研訊並得出最終報告後才會進行,委員會基於廣泛公眾利益,要盡早交報告,故決定不建議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
對大維修工程顧問「鴻毅」、承建商「宏業」及大埔區議員黃碧嬌等關鍵證人,至今未有作供。陸稱,縱成為法定委員會,強制證人出席,都不能強制對方合作,證人或推說不記得,或答非所問。而即使涉事方放棄作供,委員會亦可按已得到資料作出「不利認定」。
指「升格」用詞負面 或得不償失
陸續說,委員會代表律師已審視逾100萬份檔案,對各方在火災的角色及責任、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招標有無系統性問題等,掌握相當足夠資訊,有信心在職權範圍作出研判及結論。
他提及,媒體用「升格」形容轉為法定委員會,變相予公眾負面印象,認為現時是「低層次調查」。他強調,委員會對「每一個投訴、999電話內容」都不會放過,並對真相已有所掌握,轉為法定委員會可能得不償失。
陸指,若作轉換會致調查時間延長,也需休會,推算最少要多用雙倍時間完成研訊,令最早交報告時間延至明年第二季。故現應「收網」免拖慢問責進度,「令我地遲遲未能在傷痛中走出來」。另轉為法定委員會後,不論媒體報道、證人和居民在庭外表態也會受限,考慮火災嚴重性,認為有空間、靈活作出較人性化安排。
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二」中,要審視相關不當行為是否屬全港性。陸稱已主動邀請作供居民提供意見,但「懷疑歸懷疑」,追究個人責任應交予執法部門。
陸強調,涉圍標或不當行為者均需為自身行為負責,任何人都唔應該被放生。惟若用法定調查委員會處理,便須應付大量法律問題和申請,並變成針對不同人士的刑事和法律程序;故按此調查宏福苑是否涉圍標,「個人研判交報告時間,最少至明年年底,甚至更長」。
涉圍標不當行為 交執法部門處理
另涉圍標和不當行為的調查,須查看銀行紀錄等,縱可傳召證人,也無法核實相關文件是否全部屬實。倘委員會最終認為某些人涉不當行為,亦無權力懲處。
他指出,執法部門已拘捕或起訴有關人等,相信若有違法行為,部門必嚴肅跟進。
陸稱,明白決定難免令部分人失望,惟調查要基於事實證供,「必須作出困難決定」;又保證以法理及公眾利益為考慮因素,而非考量政治和公關問題,「我哋真係唔想明年今日,仲要召開第23輪聽證會」。他又預告,將在7月13至15日聽取各方最終陳詞,其後處理書面證供及撰寫報告。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