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付13萬首期 至今未獲全退
陝西一名男子13年前在西安買下樓花,其單位位於34樓,數年後交樓時卻發現大廈只蓋32層。他事後申請退款,多年來仍未拿回全部首期。
事主沈先生2013年買入西安市三橋街道(現為西咸新區灃東新城三橋街道)加貝花園「12幢B單元34層3401室」,並支付約11.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3.6萬港元)首期。項目原定2015年5月3日前交樓,卻出現進度緩慢、多次停工等問題。
直至2017年,項目終於封頂。沈先生趕到現場發現大廈只蓋到32層,即代表原本購買3401室並不存在。面對售樓人員提出兩個解決方案,一是退款,二是改買32樓單位,他選擇後者,數月後獲告知已無房源,只能收回錢款。
然而,由2017年起,沈先生每隔數月就聯絡一次發展商,對方一直推說「沒有錢、先等着」。直到2020年及2022年,他獲退還合共7萬元(約8.1萬港元),之後難以與對方取得聯繫。
公司無財產 未能強制執行
沈先生之後以違反合約申請仲裁,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惟西安市賀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沒有銀行存款、房產等財產,法院僅針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及凍結銀行帳戶。
代理人指欠手續 不獲准施工
公司委託代理人李先生解釋,當時蓋到32層就不獲准施工,理由是「沒有手續」,買入33樓、34樓人士之中,部分已獲退款,也有部分需要再等。公司有一塊尚未建設地皮準備往外轉讓,之後就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