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胡漢清(圖)30年前購入含僭建物的數碼港鋼線灣物業,屋宇署8年前要求清拆,惟長期沒有執法,直至去年才突然發出清拆令。胡漢清上訴質疑清拆令違憲,非法干預私生活及住所,同時因嚴重細菌感染入院留醫,一度半身不遂,現正接受居家治療,難覓他居。上訴審裁小組認為無權裁斷違憲,拒絕轉介法律問題予上訴庭。胡漢清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推翻決定,裁定上訴審裁小組有權裁斷憲法議題,須重新考慮轉介申請。
質疑清拆令違憲
申請人為74歲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擬答辯人為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利害關係方為屋宇署。入稟狀指,去年初署方突然發出清拆令,指僭建物或構成結構或火災風險,下令胡漢清即時移除其僭建物,兩個月內還原單位結構,否則提控。胡漢清翌月上訴命令,質疑清拆令違憲,非法任意干預其私生活及住所。雙方均認同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有權考慮憲法議題,惟審裁小組不認同。
胡漢清認為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作為獨立審裁機構,憲制上要在執法時平衡公益及自己的私生活權利,故需考慮各項相關因素。由於清拆僭建物無急切需要、執法行動延誤經年以及胡漢清身患重病,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有權且理應反對即時清拆,延長暫緩甚至推翻清拆令。
案件編號:HCAL 976/2026
記者 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