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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收近1.2萬個分間單位申請簡樸房

【明報專訊】政府推出簡樸房,透過規管制度,確保所有出租的分間單位符合居住標準,從而取締劣質「劏房」,有關條例已於今年3月起實施。房屋局長何永賢上周表示,當局最新數字收到接近1.2萬個分間單位申請,涉及住宅單位有3300多個,認為登記反應不錯,她預計數字到尾段會再上升,強調登記過程簡單,期望相關人士盡早登記。據悉,有關分間單位主要分佈油尖旺、九龍城、深水埗、灣仔、東區等。 簡樸房認證有效期5年 據條例定明,簡樸房內籠最小面積為8平方米,即約86方呎,須至少有一扇窗、獨立洗手間。簡樸房認證有效期為5年,新認證或認證續期申請,須提交由業人士核實的報告,而現存劏房可於條例實施首年內登記,可獲36個月寬限期改裝簡樸房。 最小86方呎 包括一扇窗獨立洗手間 政府會就簡樸房作抽樣審核,若發現未符合最低標準,房屋局將發出糾正通知書,如營運者未能遵從及處理,即屬違法,其認證可被取消。不符合簡樸房條例而被終止租約的營運者,須向租客賠償3個月租金或相等於餘下租期的租金。 在規管制度下,出租單位若未獲官方認證、不符合最低標準的簡樸房,均屬刑事罪行,而條例訂明,有權收取租金的人(包括業主和二房東)均需負責,最高可被判罪30萬元及監禁3年。 違例最高可被判罰30萬及監禁3年 值得留意的是,部分個案並不納入簡樸房條例的規管,例如出租住宅單位的房間,並沒有更改間隔分租,只原則房間出租,此將不作規管。即使私宅單位的間隔曾作改動,但只出租予以一位租戶,亦不受條例規管。更重要的是,簡樸房只是針對住宅單位,其他種類的物業,如工廈分間單位、非法僭建單位、太空艙等,此等處所將受其他條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