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2
經濟日報
自宏福苑大火後,公眾更關注樓宇消防隱患。消防處在今年1月也推出舊樓大型巡查「前哨行動」,因成效理想,行動會延長2年,目標是巡查全港5,000幢高危樓宇,尤其是正進行大維修、有棚網的住宅樓宇。
目標5千幢 針對大維修有棚網住宅
宏福苑聽證會揭發,多個消防安全隱患一直被忽視,包括火警鐘無響、消防泵總電掣被關上等;更揭示多個部門對防火規管的執法準則不一。消防處在今年1月推出為期2個月的「前哨行動」,實地調查1,500幢樓宇的消防裝置狀態與年檢情況,重點聚焦消防喉轆和火警鐘的狀態。
消防處署理高級消防區長(政策)羅建新昨總結成效,行動中發現53幢樓宇火警鐘有不同程度的損壞或違規,例如啟動部件有問題,但「未見人為故意關掉(火警鐘)」。處方也發現,小量樓宇的防火間隔或窗門懷疑有改動,已交由屋宇署跟進。
羅指已向75幢大廈的消防裝置擁有人提出檢控,涉及約1,200張傳票,並發出超過2,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他表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一般遵辦期限為60日,但今次限期較短,只有30日。最終遵辦率超過9成,消防會對未遵辦者作跟進執法行動。
發1200傳票 2500消除危險通知書
對今次巡查範圍是否涉公營或資助房屋,羅稱處方有就相關屋宇與政府部門溝通,部門有檢查火警鐘等。至於商業樓宇的巡查,他指今次行動首要為有居民居住的住宅,工商廈未涵蓋在內,強調處方有恆常行動巡查不同種類樓宇。他又謂,有重點巡查正進行大維修住宅,因相關樓宇有棚網並有大量居民居住,且有各類工人出入,有較大風險關閉或者干擾消防裝置,增加火警風險。
羅續指,因成效理想,在今年4月起會延長行動2年,以加強市民對消防裝置信心,亦冀業主更加積極跟進年檢工作。而行動方向同樣重點關注消防喉轆和火警鐘,「當然巡查時發現其他風險,可能由其他政府部門負責,同事會記錄下來,緊密聯絡搵番相關部門,希望相關風險有適當部門跟進緊。」他透露,完成2年的行動後,會審視情況,不排除會延長。
另聾人組織「龍耳」早前進行安裝火警閃燈(視像警報系統)的問卷調查,訪問320名弱聽人士、聾人或聾人家屬。結果顯示,多達98%受訪者欲安裝火警閃燈,惟最終成功安裝者僅有4.7%、即15人,絕大部分人居於公屋或房協單位;至於私樓幾乎無成功個案。有11.3%、即36人更遭法團或管理處拒絕。
龍耳指,由於法例無強制允許安裝,而裝置需接駁大廈樓層的火警鐘,故不少私樓拒絕聾人安裝。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促請政府修例,強制住宅樓宇須允許聾人住戶安裝系統。
責任編輯:吳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