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1
星島日報
房屋委員會自去年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房屋局表示,自計劃推出至今年3月底,房屋署共接獲5400宗實名舉報,完成調查個案共有600宗,累計確認25宗舉報成立,舉報人士已獲發獎勵金3000元及感謝狀,意即累計共派出7.5萬元獎金。自本屆政府上任,透過加強執法及優化申報機制,截至今年3月底,房委會已成功收回超過10000個被租戶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相關工作獲得社會高度認同。
▍記者梁珮旻 ▍
自由黨議員李鎮強昨就房委會「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成效,提出質詢。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書面回覆指,房委會一直全方位打擊濫用公屋行為。為加強情報蒐集以更精準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於2025年1月15日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除房委會/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舉報人以實名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房屋署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可獲最高3000元獎勵金及感謝狀。
已發出「遷出通知書」
何永賢指,自計劃推出後,房屋署共接獲5400宗參與計劃的實名舉報。經初步篩選後,約900宗具備基本資料可作進一步跟進。截至2026年3月底,已完成調查的個案共600宗,當中「評審委員會」已完成兩輪評審,累計確認25宗舉報成立的個案,各舉報人士已獲發獎勵金3000元及感謝狀。
房委會亦已向該25宗個案中,所有涉及濫用公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由於每宗個案的複雜程度各異,調查及審核所需時間視乎個案實質情況而定,如涉及丟空單位及非持續居住的情況,一般需時為期3個月的觀察期便可結案;但若涉及虛報入息、資產或境外物業的個案,需向其他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甚或境外部門/機構索取資料舉證才可完成審查,需時一般較長。就該25宗成功個案而言,調查時間由3個月至8個月不等。
房委會會繼續檢討計劃的成效,適時調整策略,以進一步提升計劃成效,令公共房屋資源得到妥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