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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全部8座 政府昨發「收購信」 業主6月30日前交表 獲第一批揀樓

政府早前已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昨日向宏福苑A至H座即全部8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業主簽署及交回信件的時間會影響揀樓次序,6月30日前交表的業主將會第一批揀樓。 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方式將「收購建議信件」寄到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 已補地價呎價1.05萬 未補價8千 根據方案,政府以已補地價單位呎價10,500元及未補地價單位呎價8,000元收購現有單位,業主可選擇收取現金自行買私樓,或者在「特設銷售計劃」下購買新居屋或綠置居單位。亦可以選擇樓換樓方案,購買房委會或房協的全新資助出售單位,差額「多除少補」。 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收購建議信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8月31日或之前以隨附的回郵信封,或以「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內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若業主5月22日仍未收到「收購建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熱線2129 8133查詢。 宏志閣倘75%業主接受 落實涵蓋 至於宏志閣業主,如在6月30日前有75%或以上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若未達75%,長遠方案將不涵蓋宏志閣。而6月30日前未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宏志閣業主,若之後決定出售業權,須在8月31日或之前簽署。 政府收到業主簽妥的「收購建議信件」後,會盡快完成買賣協調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在私人市場或二手市場購買單位。 至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第二批為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會按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如業主對「收購建議信件」有任何查詢,可聯絡負責他們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 撰文: 鄭寶生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