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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宏福苑8廈業主 發收購建議信

【本報訊】政府於2月21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並在4月28日進一步公布宏志閣的後續安排。政府昨日表示正陸續向宏福苑A至H座、共8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將「收購建議信件」發出至各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 為鼓勵業主盡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本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本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8•31前須填妥寄回信件 政府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會按情況盡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若業主在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收購建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查詢。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收購建議信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8月31日或之前以隨附回郵信封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就宏志閣而言,當局指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