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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23, 2026 星期六 間有陽光 30° 76%

限時前須75%同意售業權 宏志居民斥威脅

【本報訊】大埔宏福苑大火後,政府昨日開始向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宏志閣須在6月30日前獲75%業主同意出售業權,否則不會納入長遠安置方案,限期後簽署則只能在第二輪揀樓。有宏志閣居民直斥政府做法屬「威脅」,強調資訊不清晰,必須先召開業主大會凝聚街坊意願,才決定是否出售業權。 資訊不清 無法作出決定 居於宏志閣的一名居民昨日上樓執拾,稱「盡執囉,都唔知執得幾多」。他批評政府的收購安排帶有威脅成分,「佢好似依家講緊你唔揀就冇?意思。依家我資料係唔清晰,我係好單方面,政府畀?資料我哋聽,我哋想問?嘢佢又冇答囉。」 他表明,出售業權與否的最終決定,很大程度上受街坊意願左右,「如果大部分意見都係咁,我都傾向返去住」。他又認為,若按照政府收購價,根本無法在私人市場覓得類似單位,業主可能要自行補貼差價,因此業主大會至為重要:「如果業主大會都冇開?,我都冇辦法知道大家?意願點囉,因為我最後出聲?機會都冇,淨係單方面畀information(資訊),我覺得唔work(可行)。」 對於合安日前舉行的網上簡介會,該居民不滿登入操作困難,指合安透過電話短訊發送連結,使用平板電腦轉換過程繁複。他質疑合安是代表政府而非居民,又指合安就連召開業主大會也要索取法律意見,形容是「好(似)政府一般答法」。 他更質疑,合安聲稱要仔細核對業主法定簽名,「嗰陣時我哋開業主大會又冇咁認真,突然間認真成咁,我好困惑呢樣嘢!」他強調,最想知道合安是否真正有意維修宏志閣,而3,000萬元的維修費只是目測預算,難以預料展開工程後會否加價,即使有勘察報告,居民亦未必有能力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