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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按實補價」先導 涵蓋全港非住宅用途

2026-04-30    經濟日報
發展局計劃推出為期3年的「按實補價」先導計劃,適用於全港所有「非住宅」用途的補地價申請,將在下個月公布作業備考,包括適用範圍、須先行發展至少6成樓面、土地轉讓限制等,包括10年內不得拆售。 「按實補價」屬於施政報告提出的多元土地開發模式之一,發展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具體建議包括適用於全港所有非住宅發展用途的地契修訂申請,在補地價過程容許作分期發展,並按照實際樓面面積及業主建議選定用途補地價。 參與按實補價的項目,首期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須達最高樓面的6成,並按建築規約依期完成,補地價金額按首期總樓面面積及「選定用途」按十足市價計算。項目首期落成後的10年內,發展商可決定是否進一步補地價發展餘下樓面,若發展商不作發展,政府或將餘下發展密度和基建容量調配至區內其他地段。 先建6成樓面 10年內禁拆售 下個月發出的作業備考會詳列先導計劃的實施細則,包括適用範圍、須先行發展至少6成樓面、餘下4成樓面的處理、按市價評估地價、土地轉讓限制等,包括10年內不得拆售。 若果條件適合,「按實補價」可與其他土地開發工具一併使用,組成一套「組合拳」,如產業用地不涉住宅發展,便可考慮採用「按實補價」。另外,發展局亦正檢視活化工廈計劃的落實情況,今年內提出建議,考慮以「按實補價」進一步鼓勵老舊工廈重建。 責任編輯:郭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