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30
經濟日報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生效逾5年,新一份審計報告再揭當局對工廈發出消防安全指示後的跟進行動,有大量要改善之處,包括公用部分消防令遵從比率為0%,即無目標工廈已提供或改善公用部分消防裝置。
宏福苑大火揪出諸多消防漏洞,新一份審計署署長報告書揭露,有345幢工廈無自動灑水系統,屬高風險工廈;但高達24%,即82幢尚未由消防處和屋宇署巡查,當中37幢更因沒有升降機,被編排在第一階段後期才巡查,替代方案至今仍在制定。
消除火警危險 129迷你倉未遵從
另消防處驗收及發出符合安全證明書亦有所延誤,巡查人員原應在擁有人通知後,15個工作天內進行驗收,但全數882份消防安全指示中,有61份、即7%未有適時驗收,最長更用上95個工作天。發出符合安全證明書上,則有291份、即33%在驗收後逾90天才發出,最遲達274天。
自2016年淘大迷你倉大火後,當局加強對迷你倉規管。惟審計署發現,有129間迷你倉尚未遵從消防處發出的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或火警危險令,其中34間尚未展開檢控行動;有9間由同一公司營運的迷你倉,更在人員巡查期間上鎖,致消防處未能展開檢控行動。
大廈業主共同協調 平均需6至8年
此外,有199個迷你倉擁有人收到的屋宇署法定命令遵從時限早已屆滿,當中104個更早於2016和2017年已發出。另屋宇署在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期間,僅對42個處所進行巡查,佔整體21%。
報告敦促消防處與屋宇署應定期檢視巡查時間表,特別是針對高風險、無花灑系統的工廈,並要加強發出有關指令後的跟進工作。消防處與屋宇署指,基本同意審計署建議。
保安局及消防處後續回覆本報解釋,工廈公用部分消防令遵從率0%,是因整幢大廈不同業主需共同協調,整個合規過程預計平均需時約6至8年,料今年起陸續有工廈符合要求。
立法會議員方國珊認同,遵從比率0%或因工廈業權混亂,「傾唔掂數」所致,促民政事務處等介入協助。她認為,可由政府出資先做改善,之後按比例收回行政費,以鼓勵業主盡快「傾掂數」。對無自動灑水系統工廈,她稱風險屬最高,應優先處理,包括要在大廈內增加滅火筒及感應器數量等,作為短期解決措施。
對有迷你倉上鎖致人員難檢控,方稱反映消防處執法權力要加強,如在指定情況中搜查令要更易申請。她又謂,政府近年精簡人手,但審計報告反映巡查部門人手不可再減,反而應要增加,以加快處理巡查。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