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9
東方日報
6•30前簽「接受建議」 呎價與7災廈一致
大埔宏福苑大火悲劇發生多月,當局早前已斥資收購受損的7幢樓宇,惟並未包括沒有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政府昨日宣布,若宏志閣有75%或以上業主於6月30日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將業權售予政府,收購方案將正式開放予該座居民,預計收購開支約為10億元。針對居民迫切的上樓訴求,當局亦敲定於5月中旬起,分批安排宏志閣居民再次回到單位執拾,之後亦會安排其他樓宇居民第二輪上樓收拾。
77%人初步同意賣業權
宏福苑自去年火災後,政府原定方案僅涵蓋受損嚴重的A座至G座。當局已成功接觸99%宏志閣業主,當中高達77%人初步表示希望將業權售予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宏志閣雖避過火劫,但後續問題叢生,包括約三分之二外牆尚未鋪砌紙皮石,加上須重新開闢緊急車輛通道、重修消防、中央石油氣及水電設施,工程難度超乎預期,法律及採購程序繁瑣,今年內基本無法完成復修。
為平衡私有產權與公共資源運用,當局定下「75%共識門檻」,強調若僅收回零星單位,政府將無法掌握大廈話語權。若達標,方案將正式啟動;若意願不足,方案則不涵蓋該座。根據方案,宏志閣收購價將與其餘7座睇齊,以實用面積計,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則為10,500元。若宏志閣業主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方案,同意出售業權,須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接受政府收購的意向。
業主亦有不同選項,除現金賠償外,亦可參與政府特設的銷售計劃購買新單位,或接受「樓換樓」安排。凡於6月30日前簽署接受信的宏志閣業主,更可獲第一批在「特設銷售計劃」優先選樓。
若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須在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當局將於10月15日前安排簽署買賣協議,並附帶條款,若最終少於75%宏志閣業主簽署買賣協議,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進行有關收購。
至於受災較重的宏福苑其他樓宇,當局指已接觸到99%居民,當中有75%打算接受政府收購建議,24%在考慮中,有1%目前仍不打算接受收購。政府正草擬收購法律文件,並計劃下月開始向有意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業主發出收購建議。
居民5•13至17可再上樓
針對居民要求再次上樓的訴求,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在宏福苑其他樓宇居民完成第一次上樓後,會於5月13日至17日分批安排宏志閣居民上樓,會由低層開始,首日開放7個樓層,之後每日開放6個樓層,每日分為上午及下午兩時段,上午開放單數單位;下午開放雙數單位。每戶上限4人進入,可逗留3小時,之後其他樓宇亦會再安排第二輪上樓收拾,詳情有待當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