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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17, 2026 星期五 大雨 23° 94% 雷暴警告 黃色暴雨警告信號

消防處記錄水缸嚴重損壞 以「人員寫錯」辯解

宏福慘劇疑點重重 助理處長首度作供 暫停消防裝置「掛牌紙」申請停足一年無檢控,恐危及市民生命安全。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昨日首次傳召政府人員作供,對於宏福苑消防承辦商之一中華發展曾提交85份掛牌紙申請,令屋苑消防系統停逾半年,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解釋,若FS251證書(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列明有消防裝置嚴重損壞,則消防處會在兩個月後發警告信;但因宏福苑的消防水缸不屬嚴重損毀,故不適用於兩個月的限期,承辦商只要在一年內完成即可,即便停逾一年,消防處也只會發出勸喻,不會立即檢控。對於有消防處人員曾記錄水缸屬「嚴重損毀」,姜辯稱根據FS251紀錄並無「嚴重損毀」,承認是消防處人員「填寫有誤」。 倘嚴重兩月後發信警告 消防裝置承辦商每次提交掛牌申請,停用期超過14日,消防設備專責隊伍需考慮採取行動。對於採取甚麼行動,姜世明指出,若消防設備屬嚴重損壞,消防處會以兩個月為限發警告信,主要以FS251證書上的損壞事項描述為準。針對宏福苑個案,FS251列明消防水缸漏水並不屬嚴重損壞。惟獨立委員會首席大律師杜淦堃隨即質疑,據消防處分隊隊長的紀錄,「The above mentioned defect was major defect.(上述損毀屬嚴重損壞)」姜辯稱,分隊隊長只是在接獲掛牌紙時電話查詢承辦商,但實際上仍有待FS251提交予消防局才可確認,他承認分隊隊長填寫有誤,做法不理想。 姜又指,處方沒有視兩個月為一個要加大關注的時間點,而是應該在有人舉報承辦商行為不當便要作出行動。杜再追問「咁兩個月到底係咩意思?」姜及後在多番討論後才確認,兩個月後的行動,指的是有兩組人跟進,若在兩個月內是由行動組跟進消防系統工程,而在兩個月屆滿則交由監督課跟進,並承認長期停用「一定唔理想」。 申掛牌紙處方稱不追問 杜淦堃又問,若不屬嚴重損毀,工程令消防系統暫停長時間,但暫停時間少於一年,則消防處不會採取行動?姜承認一年期限屬慣例,且消防處主要留意有否消防承辦商在入掛牌紙後「斷咗尾」,即使承辦商不斷申請掛牌紙,處方也不會向承辦商追問,因消防處最擔心無人做年檢,以及年檢後的損壞事項無人跟進,若做了年檢後有損壞,而大廈一直有承辦商跟進工程,則以當時的機制來說無人需要解釋工程時長,亦不覺得宏福苑消防水缸工程進行約7個月是不當拖延。不過,姜承認以往此做法並不理想,日後會再檢討改善。 接獲證書延誤蓋章惹疑 此外,消防處在接獲宏福苑的FS251證書後有明顯延誤。宏福苑消防承建商之一宏泰消防,在2023年12月4日完成FS251證書,但拖延至2024年8月2日才傳真予消防處,而消防處蓋印認證接收文件時間為2024年11月21日。 杜淦堃質疑,宏泰消防發送一份8個月前的FS251證書,為何消防處仍能接受,甚至在3個月後才蓋章確認,做法是否恰當。而姜世明確認此事並不尋常,FS251應在14天內交付消防處,又稱消防處要克服挑戰,因紙本證書十分多,即便請資料輸入員輸入FS251資料到電腦也需時間,處方正考慮未來需強制業界用電子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