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預留30億元予「樓宇更新大行動2.0」制定全新資助計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預計明年初完成檢討,加強版招標妥會將檢驗人員和監管工程人員分開聘請,避免檢驗人員為招攬更多業務,不必要地誇大檢驗結果。
加強版招標妥 檢驗監管員分聘
新民黨李梓敬昨口頭質詢強制驗樓的評分制度,甯漢豪回應指,目前法例並非要求私樓一踏入30年樓齡就要驗樓,屋宇署會按風險為本的準則,以多個項目綜合評分。大約七成分數會考慮樓宇狀況,例如有否遵辦的勘察令或修葺令,一成考慮樓宇管理,例如是否「三無大廈」,一成考慮樓齡,餘下一成會考慮有沒有懸臂式結構。自2012年實施至今發出約9,000份驗樓通知,當中約七成為樓齡50年或以上。而有物業管理甚至維修基金的樓宇一般狀態較佳,相對較低機會獲發驗樓通知。
強制驗樓評分制 風險為本
甯漢豪亦指,加強版招標妥將涉及委聘註冊檢驗人員的程序,由市建局招標。日後註冊檢驗人員不會「一條龍」負責監管工程,而是另行招標,希望盡量避免註冊檢驗人員為了日後招攬更多業務,而不必要地誇大需進行的維修。局方正與市建局商討招標妥細節,冀5月諮詢立法會。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