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周一落案起訴圍標集團主腦張烱權等5人,他們涉行賄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和業主代表,涉及工程總值約9,000萬元;當中一宗涉及宏福苑的工程顧問「鴻毅」。
案件昨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5名被告年介42歲至70歲,依次為張烱權、周淑霞,及3名中間人黃湘豫、鄭國歡及江寶材,合計被控8項罪名,即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以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部分人獲准保釋。
廉署披露,涉案屋苑為柴灣茵翠苑、堅尼地城海都樓,及葵涌怡勝花園,案發時均正展開大維修工程。首案控罪指,張烱權與茵翠苑的時任法團秘書周淑霞,涉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串謀向另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賄款,協助與張有聯繫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合約;但該法團成員拒絕受賄且無協助。
涉茵翠苑海都樓怡勝花園
而案發時茵翠苑業主大會通過以約3,900萬元,將大維修合約判給「志富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但其後另一業主大會推翻決定。而周淑霞出任法團秘書時,並非茵翠苑的業主或居民,且正為張烱權的一間公司工作。
至於海都樓大維修一案中,居民最初通過決議將工程以約3,100萬元,判給遭競委會指控參與圍標的「祥利建築」。但海都樓有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推翻決議。
相關控罪指,中間人鄭國歡及江寶材其後涉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間,向一名海都樓業主代表提供「利是」,及兩筆約數萬元及50萬元賄款,促對方游說其他業主停止反對,並協助達致庭外和解。但該業主代表拒絕且無協助,最終入稟業主在土地審裁處獲判勝訴。
怡勝花園一案中,中間人黃湘豫涉嫌於2020年7月至2024年4月期間,先後4次向一名時任法團成員,提供賭場籌碼及5萬元裝修服務,以協助黃推薦的工程顧問及承辦商取得大維修合約。該法團成員同樣未有接受及協助,但最終工程顧問合約由「鴻毅」獲得,工程合約則由另一被競委會指控屬圍標團夥的「俊豪」奪得,合約金額逾2,100萬元。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