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3間公司前日在公司登記冊中被剔除,經刊憲後即告解散,並已成為「受禁組織」。
警方昨(25日)午封鎖《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廠房大樓。大樓閘門貼上「不得擅進」告示。
警方昨午2時許派出機動部隊(PTU)到場,在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的《蘋果日報》大樓的3個出入口駐守,並拉起封鎖線;有便衣探員進入大樓內;警方至下午約3時半離去。
3間公司解散 列「受禁組織」
大樓閘門外貼有「不得擅進」告示,由香港科學園公司發出,列明任何人擅自進入物業,如未獲科學園公司之書面准許,將被視為非法侵入私人土地,而受到法律起訴。
政府日前提醒,任何人從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份行事;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4年。
責任編輯:蔡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