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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廈獲發驗樓通知 7成樓齡至少50年

2026-03-26    東方日報
【本報訊】本港私人樓宇樓齡達30年或以上,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需要的樓宇發出驗樓通知。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強制驗樓計劃下,並非規定所有達30年或以上樓齡的私人樓宇都必須強制進行強制驗樓。她又指,自強制驗樓計劃2012年起實施,屋宇署先後向約9,000幢樓宇發出驗樓通知,當中約七成獲發通知時,已是年屆50年或以上的樓宇。 有議員引述意見指出,現行強制驗樓計劃以大維修為主的安排,關注未必切合樓宇狀況良好屋苑的實際需要。甯漢豪回覆指,屋宇署按風險為本的準則,依照樓宇評分制度,揀選樓宇發出驗樓通知,約七成分數會考慮「樓宇狀況」,例如樓宇有否破損的緊急舉報;另有一成分數會考慮「樓宇管理」,例如是否屬「三無大廈」;而考慮樓齡及樓宇是否有懸臂式結構,則各佔一成。她指出,在現行樓宇評分制度下,有樓宇管理而狀態相對較佳的樓宇,應該較低機會獲發驗樓通知。 預留30億資助樓宇更新 另外,政府已在《財政預算案》公布會全面檢視「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計劃,參考過去實踐經驗,制訂全新資助計劃,並為此預留30億元。甯漢豪表示,政府會在明年初完成檢視工作,並制訂新資助計劃的細節,屆時亦會諮詢立法會。她又透露,在深化大廈管理工作方面,民青局正開展下一階段《建築物管理條例》的檢視及修訂工作;物監局亦會更新相關的操守守則,以便持牌物管公司能更有效地協助法團和業主履行大廈管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