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由中國恒大發展的屯門緹岸,後來被福彩發展接管並繼續賣樓,觀塘裁判法院裁定賣方違反《一手銷售條例》合共45項控罪,包括無提供在3個月內印製的樓書等,合共遭罰款37.5萬元,屬近10年最重罰款。
按照現有一手條例規定,發展商要在賣樓至少7日前提供樓書,並在售樓處以及指定網站提供,同時亦規定有關樓書須每3個月更新及檢視一次。
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發言人表示,如發現有涉嫌違例的情況,會嚴肅處理,並進行調查,以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的透明度及公平性,保障買家的利益,以及為賣方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責任編輯:黎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