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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2, 2026 星期四 微雨 23° 82%

政府駁斥指控 否認巡查工地通風報信 大狀指預約檢測 確保檢驗人員在場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三日聽證會上,政府及市建局代表大律師陳詞,駁斥日前聽證會上多項指控。政府一方否認在巡查工地前通風報信,認為說法「嚴重偏離事實」;市建局稱職能有限制,難發現有人「有心合謀」。 政府代表大律師孫靖乾陳詞時,率先重申政府全面配合委員會,無論情況對政府有利或不利,皆沒有隱瞞,與調查相關資料必如實提供,強調「從來無迴避」。他稱,非常明白社會各界冀盡快有結果,惟盼各界要有耐性,公平、公正、公開完成個程序再作判斷,不宜就責任誰屬問題,過早作出結論。他稱,部分報道用上「點名」、「明示」等字眼,也有報道令涉事政府人員和家人遭「起底」,故須澄清免「未審先判」。 對日前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質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預先聯絡承建商,商討檢測日期。孫指媒體將此描述「打龍通」、「通風報信」屬毫無客觀、嚴重偏離事實的指控。他稱預約是為確保檢驗人員(RI)在場,且雙方溝通與到場視察僅相距一日,已是盡量將時間壓縮。 ICU到場視察 發泡膠板未封窗 對杜淦堃指ICU只揀較方便位置取樣,孫靖乾反駁委員會應考慮ICU人員在上午發出通知,下午已到場,「實際是否有足夠時間做手腳?」另雖有證據反映棚網採樣在大廈底層或頂層進行,但巡查範圍大,且僅有極少準備時間,他稱委員會可考慮RI和承建商於短時間內,大幅購買和換置合格棚網的「客觀可能性」。 另杜日前稱ICU回應政府熱線「1823」投訴時,未做測試已稱承建商的發泡膠板阻燃。孫稱說法令人誤解人員「馬虎回應」,強調ICU在2024年11月28日收到投訴到場視察時,雖然提到發泡膠沒有特別阻燃標準,但同時指出發泡膠有着火風險,且有就承建商是否用阻燃的發泡膠板作跟進;而因當時發泡膠板未貼在窗上,故人員無從知悉會用來覆蓋窗戶。不過,有居民昨天作供時表示,前年9月已發現封窗(見另文)。 不過孫提到,火災直接成因或涉及專業註冊人士及地盤工人等行為,亦有RI淪為「橡皮圖章」的可能性;涉事政府部門未能在火災前把握機會察覺問題,亦反映監督制度存在漏洞,投訴跟進機制有顯著不足。他稱,2023至25年間有多場火警涉棚網起火,隱患理應及早察覺,政府責無旁貸。 市建局代表大律師呂世杰陳詞指,市建局從來是樓宇復修的「促進者」,在宏福苑聘請工程顧問鴻毅過程中,市建局的參與和認知極度有限。宏福苑在2018年1月使用市建局電子招標平台,但當時未覆蓋工程服務,至同年7月才作擴充。基於契約自由,市建局不可干預招標過程的考慮和決定。 市建局:倘「有心合謀」 難發現 對杜淦堃指,市建局對「宏業」給予的假訴訟紀錄「照單全收」,呂駁稱「不敢苟同」,強調市建局資源緊絀,而「鴻毅」只是57個投標者中的一個,若有人「有心合謀」欺騙,不可能在正常「招標妥」操作下偵測異常,「明示或暗示市建局無盡忠職守,有欠公允」。 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律師透露,已就大維修工程提取逾3,151萬元「履約保證金」,並存入法團銀行。另在管理公司「置邦」協助下,正審閱4TB硬碟文件,會盡力查明事實。 政府昨晚綜合回應,稱非常明白社會各界十分希望調查盡快有結果,傳媒及社會人士對研訊內容表達強烈關注是可以理解,但重申研訊需對所有涉事者保持公道,不應假定委員會已有任何判斷。 責任編輯: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