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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2, 2026 星期四 微雨 23° 86%

樓換樓宏福業主 倘棄買可取回款項

【本報訊】政府提出宏福苑安置方案,業主可選以「樓換樓」方式參與「特設銷售計劃」買樓,或出售業權取現金再經計劃買樓。有居民早前提出疑問,選樓換樓後若最終無屬意單位,可否改回收現金。房屋局確認,選樓換樓者如未能經特設銷售計劃買到單位,會改發現金。該局亦透露,將分兩階段向業主提供特設銷售計劃各項目資料,下月起發放樓層平面圖、單位售價範圍等,第3季再發放售樓說明書及價單等。 收購單位金額 現金形式發放 房屋局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特設銷售計劃提供3,900個單位供已出售業權的宏福苑業主選購,選樓換樓者如未能在計劃下買樓,政府將以現金方式向他們發放收購單位金額。未能於計劃下選購單位者亦獲綠表資格兩年(由資金到帳起計),可在二手市場選購未補價資助出售單位,包括綠置居、居屋及租置單位。 該局續稱,將分兩階段發放資料,4月起提供計劃內各項目基本資料,包括項目位置、布局、設施、標準樓層平面圖及售價範圍等;而載有居屋和綠置居項目更詳細資料的售樓說明書以及價單將於第三季、即特設銷售計劃9月開始揀樓前提供。該局指上述安排與「居屋2025」及「綠置居2025」安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