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紅山半島臨海部分斜坡於2023年因黑雨出現山泥傾瀉,其後有獨立屋被揭發僭建。屋宇署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其中一個獲發清拆令的業主早前就暫緩清拆令遭拒,並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命令。案件昨於高院處理,法官高浩文指業主從未就清拆令提出上訴,卻就暫緩清拆令提覆核,質疑他變相繞過程序。法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底宣判。
申請人是Anthony John Steains,擬答辯人為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屋宇署署長及申請人的妻子Petrina Anne Steains則被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入稟狀指,2023年9月初紅山半島發生山泥傾瀉,屋宇署關注紅山半島違例僭建事宜,並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持有紅山半島72號屋業權的申請人收到清拆令,要求他清拆主臥室至花園的伸延部分。
委聘工程顧問公司勘察後,申請人向署方發信指清拆令範圍廣泛,可能對樓宇結構有影響,並提出替代方案,即封起該部分不作居住用途,惟被拒絕。申請人要求暫時擱置清拆令亦被拒,他就署方拒絕擱置向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但小組後來發信指上訴已終止。
從未就法令提上訴
申請方在庭上指,未經聆訊下小組無權拒絕處理上訴申請,此屬決定越權及程序不當。法官指出申請人從未就清拆令提出上訴,反而就暫緩清拆令遭拒一事提上訴,後再入稟司法覆核,但按照正式程序,他應在限期內上訴清拆令,失敗後才申請司法覆核。他質疑申請人變相繞過程序。申請方指出現行司法覆核只針對暫時擱置清拆令,屬法例規定。案件編號:HCAL 245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