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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涉騙同袍借貸 事主:被告稱被call

2026-02-04    明報
【明報專訊】高級督察鄧俊豪涉以銀行「call loan」(追收貸款)等為藉口,詐騙同袍借貸共14萬元,被控欺詐及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涉事同袍供稱,被告聲稱可能被銀行接管物業,他知悉被告有兒女,出於同理心借款13萬元。另一同袍表示,被告聲稱家人做手術,他向被告借出1萬元,並發信息表達關心,被告回覆「在心中」。 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被告鄧俊豪2023至2024年間擔任西貢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他名下沒有物業,與妻子居於鑽石山寓所。2022年9月,被告妻子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每月還款逾3萬元,銀行無要求清還按揭。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間,被告的帳戶收到高級督察郭俊希匯入13萬元,以及警員黃榮立匯款1萬元。 事主郭俊希供稱,他當時隸屬黃大仙特遣隊,被告駐守西貢區,二人只有工作交流。2023年11月12日,郭收到被告發WhatsApp信息稱有事商討,他致電回覆。被告聲稱面臨債務問題,遭銀行追收貸款,他答應借錢並將10萬元匯予被告。郭稱若被告未能還款,或被銀行收樓,「我知被告有小朋友,如果要收樓,佢處理得好徬徨」。 據呈堂WhatsApp信息,被告向郭俊希談及按揭貸款,稱「我要最終估價,問咗兩三間,仲差十幾廿個……如果唔需要用你筆錢,我再退番畀你」,亦提及「final mortgage approval」(最終按揭許可)字眼。郭稱,當時相信被告為解決物業問題,曾聯絡多間銀行借貸,若銀行拒批貸款,他借出的款項可作後備資金。 事主稱僅同事關係 被告:𠵱家先知關係咁淡薄 郭表示,被告其後聲稱尚欠3萬元,他再次匯款。郭曾催被告還款,被告僅償還其中5萬元,尚欠8萬元。郭形容二人為同事關係,若被告沒有提出銀行追款的理由,他不會借錢。被告親自盤問稱,自己曾在WhatsApp形容郭「有義氣」,對於郭的證供感失落,「𠵱家先知道我哋關係咁淡薄」。在盤問下,郭否認被告曾提議分期還款及支付1%利息。 另事主指被告稱親戚需手術 另一事主黃榮立表示,他駐守西貢區公眾活動管理隊,被告是其上司。黃稱2024年1月12日收到被告發信息稱有私事,他致電了解,獲告知被告的親戚患病,急需60萬元手術費。黃向被告轉帳1萬元,稱「希望啲錢幫到手」。庭上讀出銀行職員的供辭,涉事鑽石山寓所成交價為898萬元,被告妻子2022年9月申請按揭貸款,貸款額為物業成交價的八成,即逾763萬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 25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