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在立法會大會上表示,將檢視《建築物管理條例》,並初步擬定5項修訂方向,其中工程金額愈高、業主親身出席門檻愈高。有現屆法團主席關注,新安排或延長工程開展時間。
張貼單位授權書 避免「被代表」
麥美娟表示,已着手檢視《建管條例》,要求法團在議決工程或開支項目時,要按合約金額設定不同級別的業主表決要求,項目金額愈高,所需業主親自出席的門檻也相應提高。
她指,民青局初步擬定5項修訂方向,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提高業主親身參與決策的要求。完善代表文書制度,大型維修採購設立持有代表文書的上限,並在大廈張貼各個單位簽署委任代表文書的情況,指可避免「被代表」亂象。
此外,政府亦計劃完善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利益申報制度,並進一步清晰業主大會的召開、議程、取消、延期及暫停等程序安排。另在管委會未能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會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介入及提供協助。
麥美娟說,會就修訂建議諮詢物管業界、法團及業主,亦會透過在各區已經成立的區議會大廈管理工作小組收集地區意見。
法團主席:或人數未達標致流會
淘大花園業主委員會聯會主席葉興國指出,若政府提高業主出席投票門檻,或會進一步拖慢工程開展進度。他解釋,過往召開業主大會需至少取得兩成授權票,以淘大花園逾千戶規模計算,需約200人出席。他認為若門檻提高至三至四成,除需覓地讓更多業主參與大會外,亦可能因未能達標而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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